四时之终始 天地有节,四时有序
避讳之风,乃我国时代特有之文化现象。在交流中,若遇君主、尊亲及圣贤之名,常有需避讳之字词、命名、书写等情形。
其源流可追溯至《淮南子·要略》所载:“故言道而不明终始,则不知所倣依;言终始而不明天地四时,则不知所避讳。”而具体的实践,早在西周时期已然初现端倪。
- 一、帝王之讳
最为重要的一类避讳,是为“国讳”。帝王及其家族之名讳,关乎皇权之尊严,若不避之,恐惹来杀身之祸或灭族之灾。如秦始皇嬴政之名,其“政”字与正月之“正”字同源,秦时正月遂改称“端月”,以示避讳。
- 二、长官之讳
长官掌管生杀,其名讳亦需谨慎对待。如宋代田登知州,严禁下属及百姓直呼其名,触者必怒,此即“,不许百姓点灯”之典故由来。
- 三、长辈之讳
家中长辈之名讳,亦需晚辈敬重。如唐代大诗人杜甫,虽未直接使用“闲”字,但在其诗作中却巧妙地避开了父亲杜闲之名。
儒家圣贤之名亦需避讳。如孔子、孟子之名,常被用于避讳之实。
关于避讳之法,古书《礼记》早有明文规定。其法有四:
- 其一,改字。
即以同义或同音字替代需避讳之字。如秦始皇因出生在正月而将“正”改作“政”,或汉高祖刘邦的手下蒯彻被记载为蒯通。
- 其二,空格。
即空出需避讳之字不写或以“□”“某”等符号代替。
- 其三,缺笔。
即将需避讳之字在书写时减去几笔。
- 其四,改音。
即念需避讳之字时改用其他音。这些方法在古代社会广泛应用,涉及到地名、、文学作品等方方面面。
避讳制度自秦始皇建立帝制后逐渐成熟,唐宋时期开始盛行,至清代时达到顶峰。它不仅关乎文化传播,更与人的命运息息相关。无论是君主、长官还是圣贤之名,都需谨慎对待。
历史上有不少因避讳不当而获的例子。如乾隆年间的胡中藻因诗中提及“浊清”二字而被认为不敬清朝国号而遭惩罚。这些都反映出古代者利用避讳制度加强文化的事实。
从更深层次看,避讳体现的是社会的等级制度和尊卑有序的观念。儒家学说中的相关传统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应该以客观、理性的态度看待这一文化现象。
文:博陵清河
参考文献:《淮南子·要略》、《公羊传·闵公元年》等古籍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