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的标准有哪些


随着女性自主意识的逐渐觉醒,晚婚晚育已成为当代的一种趋势。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再因为年龄的压力而急于选择婚姻,这导致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剩女”。然而在古代,女子的婚嫁年龄是被严格规定的,一旦超过这个年龄,甚至可能需要接受罚款。

我国古代一直秉持着“早婚早育”的观念。古人认为,只有在“男有室女有家”的情况下,社会才能达到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理想状态。为此,历代都非常重视婚姻大事,甚至将其纳入官方议程,并设有专门的来管理男婚女嫁的事宜。

根据《礼记》的规定,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不同朝代的实际情况略有差异。古代为了鼓励适龄男女婚嫁,制定了相关。例如,在唐代,男女必须在15岁和13岁以上才能嫁娶;明代则规定男女需在16岁和14岁以上方可婚配。

而在某些朝代,如晋朝,甚至会干涉父母的决策。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的诏令中明确规定,如果女子到了17岁父母还没有嫁出去,府会强行为其匹配夫君。南北朝时期,如果女孩到了适龄还未出嫁,不仅本人要受到处罚,家人也会跟着受罚。这种情况在《宋书·周朗传》中也有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古代男女结婚大多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媒人是男女婚姻的重要纽带,《说文》中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从古典小说如《西厢记》中我们可以看到,即便男女双方私下定情,也必须请一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这被称为“采媒”。

早在先秦时期,媒人在婚姻中的重要性就已经凸显。如《诗经·南山》中的《氓》所言:“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明了当时没有媒人不可嫁的现实。后来不少朝代从法律上规定,结婚必须有媒人参与,否则将违反当时的“婚姻法”。如《唐律·名例》和《户婚》中的规定都强调了媒人在婚姻中的重要性。到了元代,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媒人需要由地方威信高的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报给官方,进行登记注册并统一管理。媒人在古代男女婚姻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