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三权详解:资格权、户权及其内涵解析
一、宅基地资格权究竟是何物?
宅基地是我国特有的土地使用制度,与我国国情紧密相连。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代表农民集体来行使所有权。开放以来,我国对宅基地使用制度进行了多次重大。其中重要的一次是将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使得一定集体经济范围内的农民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随后的三权分置更是将使用权细分为成员权和狭义的使用权。
那么,宅基地资格权是什么呢?它是一种特定的成员权,只有特定集体经济范围内的农民才能享有。拥有资格权并不等同于拥有使用权,反之亦然。这种情况为农村宅基地的灵活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基础。资格权与成员权紧密相关,前者是后者的组成部分,后者则是前者的基础。宅基地资格权是一种与身份和资格相关的权益,主要关注农户的保障性权益。
二、关于“户”的定义解读
“户”是指在本村组进行户籍登记、获得本集体经济成员资格,并在本村组从事生产生活、履行集体义务的家庭单位。通常,“户”包括户主、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例如,农村独生子女户即由父母和子女等家庭成员组成,确定为一户;农村多子女户中,若子女已结婚并分户,亦可确定为一户。但父母不能单独成为一户,需跟随其中一个子女组成家庭单位。无直系亲属的单身个体亦可确定为一户。对“户”的明确定义对于理解宅基地资格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行使和保护都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