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巴里的字儿,多和日常聊天、说话有关系啊!”
象形文字中,口字表示人的嘴巴。
指事字中,口字上加一指事符号表示话从口出,这就是“曰”字的本义。例如,“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另一个指事字是“甘”,加一指事符号表示食之有味,多指甜味。在《老子》中有“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描述。
舌字是象形文字,描绘的是能伸出的舌头,表示舌头的意思。人们善于交谈可以称为“口若舌簧”。
言字是指事字,在舌字上加一指事符号表示所出的话语。音字则是在言字中加一指事符号,表示有节奏感的语言。
章字是会意字,从音从十,表示音乐的一曲。文章告一段落也称作一章。章还有条目、规程、条理等含义。
昌字也是会意字,从日从曰,表示正当美好的言论。例如,《书大禹谟》中有“禹拜昌言”的说法。
品字是会意字,从三口,表多的人或物件。品可以表示等级、种类、性质等含义。人们还可以通过对事物的评价来体察其好坏、优劣等。
名字是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从口夕,表示事物的名称或自己报出的姓名。在《老子》中,“名可名,非恒名”中的第一个名是名词,第二个名是动词。
哭字是会意字,与嚣字有关联,表示悲痛呼喊的意思。哭字的甲骨文形象是一个人举手跺脚的样子。而哭字的小篆变形为从两个口从犬的形状,虽然难以理解其原始意义,但它在文字演变中保留了悲痛呼喊的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