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为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施工工地的电力安全,预防触电和电气火灾的发生,进而推动建设事业稳步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民用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场地中,临时用电工程所涉及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拆除工作。特别是对于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本规范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
在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中,采用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必须实施TN-S接零保护系统;
3. 必须建立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除需遵守本规范的要求外,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还需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达到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详细的用电设计。
用电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现场勘测,了解现场环境;
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的位置,以及配电装置和用电设备的位置和线路走向;
3. 进行负荷计算,确保电力供应稳定;
4. 选择合适的变压器;
5. 配电系统设计,包括配电线路的选择、导线和电缆的选型、配电装置的选择、接地装置的设计等;
6. 防雷装置的设计,确保雷电天气下的安全;
7. 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
8. 确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且临时用电工程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
临时用电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数量少于5台且设备总容量低于50kW的情况,也需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