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约三方不给我解约函
在同学们的心声中,中公教育团队听到了一连串的疑惑:有同学顺利收到录用通知并寄出了三方协议,却在春招时面临更好的机会,犹豫是否可以重新签约。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如何处理已签署的offer并考虑违约?
你手上的offer,是初步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录用意向。此意向并不涉及学校,对双方并没有很强的约束力。也就是说,你有权决定是否前往该单位工作,而单位也有权选择是否录用你。若需违约,只需与单位沟通并告知情况即可。
二、三方协议的重要性如何?
三方协议涉及学生、学院和学校等多方。每份都需要盖章后,学生保留一份,学院和学校各留一份存档,单位也留一份。这份协议不仅关系到你的报到证和调动,对于某些学校来说,还是衡量学生毕业和获得毕业证的重要依据。三方协议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四、面对违约应如何操作?
通常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约,若遇特殊情况需违约,需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 与原单位联系并解释违约原因。
2. 索取原单位出具的解约或书面同意违约的函件。
3. 获取新单位的书面接收函,并确保加盖单位公章。
4. 将相关函件交至学校相关部门(通常是招生就业处),以换取新的三方协议。
5. 使用新三方协议与新单位签约,并将签好并盖好章的新三方交至学校与学院。
请注意:为避免纠纷,建议采用邮件等方式进行书面沟通。若想顺利获取解约函而遇到需要缴纳违约金的情况,可以视情况选择支付或与原单位协商减少或免除违约金。
五、注意及时跟进新单位的签约进度。
需留意新单位的签约时间,并及时与新单位的HR沟通,避免因原单位延迟提供解约函而错过新单位的签约机会。确保新单位的书面接收函也加盖了单位公章,以保证其有效性。
六、最终核实所有信息。
在所有流程结束后,最好再次与校方核对所有信息,确保、报到证等不会出现错误,被错误地发送到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