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解读

一、土地承包期限的演变

自1983年起,我国农村实施了首轮土地承包,为期十五年。随后在1997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启动,将承包期限再延长三十年,直至2027年。而最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第20条中明确提出,耕地承包年限再次延长三十年,这意味着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将延续至2057年。

二、土地确权,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

自2014年开始,便开始了对农民承包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这样就在法律层面上明确界定了农民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及与之对应的承包关系。

法律严格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再维持三十年不变。即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那么,在这样的承包期内,对于新增及死亡的农村人口,其与土地的关系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三、农村新增人口在承包期内如何获得土地

针对农村新增人口在承包期内获取土地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提供了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 农村集体可依法预留部分机动地以供分配。

2. 通过依法开垦的方式增加土地资源。

3. 允许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其名下土地。

4. 通过土地流转方式,从有土地但不愿耕种的农民手中获得土地使用权。

5. 无继承权者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可重新分配给新增人口。

上述方法均为农村新增人口获取土地、耕地的途径。

四、死亡人口与土地的关系处理

针对死亡人口的土地处理问题,有如下两种常见方式:

1. 由家庭成员继承土地。

2. 若家庭成员全部去世,该户无人在世,则该土地将被村集体收回,作为预留地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