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救助站领养宠物
免费领养背后的隐形条件与高违约金谜团
宠物“免费领养”真的无隐形负担?
随着宠物经济的蓬展,一种名为“免费领养”的宠物模式渐渐进入公众视野。一些宠物店以此为名,暗藏消费陷阱,让消费者在领养后陷入持续的支出。更有甚者,与消费者签订合同,若在规定期限内退养,需支付高额违约金。
今年6月,杭州的芳芳在二手平台上看到一则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她前往指定的店铺签约,本以为捡到便宜,却没想到掉入了捆绑消费的陷阱。不仅每月需支付固定费用购买宠物用品,还被引导向分期付款的方向发展。
芳芳的遭遇并非孤例。在宠物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些“免费领养”的背后藏有复杂套路。这些套路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困境。
以免费之名捆绑隐性消费
芳芳在检查猫咪情况时,被要求先了解猫粮价格,再被告知原先看中的猫已无货,并引导其重新挑选。在确认领养一只纯白拿破仑猫后,店家与芳芳签署了纸质版《领宠用户协议》。这份协议让芳芳每月需花费400元购买宠物用品作为“猫粮保障计划”,且若未达到该数额仍需支付当期费用。
芳芳表示自己未曾察觉到自动扣款操作,而协议中也未明确提及支付方式是按月自动扣款。
对于没有养宠经验的芳芳来说,她误以为每月400元是合理的价格。然而事实是,小猫实际上不需要那么多猫粮。店家指定的宠物用品价格也高于市场价。
退病宠遭高额违约金之谜
辽宁的王先生在一家宠物店参与免费领养活动后,发现领养的边牧疑似感染了细小犬瘟。由于合同中写有免费治疗条款,他便将小狗带回店内检测。店家并未及时治疗,且要求王先生支付高额违约金。
据王先生提供的协议,自合约签订起7天内退养的需支付每只800元违约金,超过7天则需支付每只1600元违约金。且已支付的狗狗健康养护保障服务费不退还。
究竟是领养还是销售?
商家打着免费领养的旗号,实则让消费者支付各种费用。这种行为究竟是领养还是销售?专家指出,如果商家在宣传中隐藏不利于消费者的信息,例如领养后才告知附带条件,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从合质来看,《免费领养协议》虽然看似属于赠与合同,但往往约定领养人以预付储值的方式承诺一定期限内在店内购买一定金额的宠物消耗品。这实际上构成了买卖(消费)合同。领养人在法律上是消费者,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的保护。
对此,专家呼吁宠物经营者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行业也应建立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