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签了毕业就不管了?别天真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三方协议,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明确毕业生就业意向的协议。它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一份就业意向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就业权益。

然而,很多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后,就认为毕业后用人单位就会理所当然地接收自己,而忽视了协议中的一些重要条款。实际上,三方协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用人单位和学校都有权在协议中约定一些特定的条款,比如试用期、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

此外,三方协议也不是终身制的。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后发现自己与用人单位并不适合,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履行义务,毕业生有权解除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协议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因为一时的疏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要明白,三方协议并不是毕业后就万事大吉的保障,还需要自己不断努力,适应工作环境,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