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包括哪四个方面
该《条例(草案)》经过深入的会议研讨、书面征求意见以及实地调研,广泛吸纳了市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经营主体的宝贵意见。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思路和“务实管用”的原则,该草案共梳理出五章四十条内容。
市环资委屠锐详细介绍了《条例(草案)》的核心内容。该草案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监督和保障四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部分明确了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主体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中的职责。
在一般规定方面,《条例(草案)》明确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并设立了每年全国生态日为美丽重庆宣传教育周的首日,明确特定节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对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区域协同做出了规定。
在宣传教育期间,各类、企事业单位、群团等都将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而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日子,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相关活动。
除此之外,《条例(草案)》还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规范了生态文明新闻发布工作、明确了生态环境及有关部门的宣传职责,并鼓励生态文化作品的创作、转化和运用。在教育方面,该草案还细化了各类、社区和企业的生态文明教育行为规范,并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学校、家庭在生态文明教育中的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的第30条提出了“执法中的教育”理念,结合《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生态文明知识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进行了制度创新。
《条例(草案)》也强化了资金保障,加大了对生态文明相关志愿服务的支持力度,并鼓励建立积分等激励机制,引导低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