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到校有什么条件


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定向分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编号为川教函〔2015〕208号。该通知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公费生计划做出了详细规定。

据悉,该计划要求四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统招公费生计划的至少一半名额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各所初中学校。这种分配的依据主要是各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同时也要适度考虑其办学水平。对于面向全市招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该计划要求先将指标分配到县(市、区),再由县(市、区)进一步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通知强调,这些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应纳入本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录取过程中,应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得采用保送或推荐方式。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定向分配计划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等级)线。

若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等级)线录取后,仍有定向分配计划的名额未能完成,这些剩余名额将由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剂,安排到其他初中学校按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通知还规定,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需读满两个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同时要求加强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为了确保招生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通知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还强调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指标到校生”的解读,是指为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扶助薄弱学校,由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按规定比例均衡分配到相应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成为指标到校生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在本校就读、学习成绩优秀、体育成绩达标等。

最后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当年的动态,了解最新的招生信息,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遵守规定,顺利完成招生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