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是啥意思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那就是疏忽教育和过度教育,这两者显然都不是恰当的教育方式。鲁迅先生在其杂文《上海的儿童》中深入剖析了这两种现象。
鲁迅先生指出,一种是放任自流的溺爱,让孩子毫无约束,如同失了网的蜘蛛,在外界毫无能力;另一种是严厉粗暴的苛责,使孩子畏缩如同或傀儡。显然,这两种教育方式都无法培养出孩子自主性及独立性,导致他们难以很好地融入和适应社会。
心理学家们将父母的教育方式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总是批评和挑剔孩子的父母;第二种是忽视孩子存在的父母;第三种则是积极回应、引导和鼓励孩子的父母。显然,好孩子并非靠打骂或放任不管培育出来,而是在积极的引导与鼓励中健康成长。最好的父母应是第三种类型。
我们主张父母在教育孩子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管理孩子,也要给孩子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父母不应过度干涉孩子的行为,而应知道哪些行为需要管理,哪些行为需要放手。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得到自主性的发展,从而达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效果。
事实上,父母不仅要知道应该做什么,也要明白不应该做什么。在教育孩子时,明白哪些行为不需要干涉,哪些行为需要重点管理同样重要。许多父母存在一个误区,即过度关注孩子的每一个细节,时时刻刻进行批评、指导、监督等。这种过度教育的做法往往适得其反。
澳大利亚心理学家迈克尔·霍顿通过研究提出,父母应该根据孩子的不同行为给予不同的关注和处理方式。他把孩子的行为分为三种类型:轻微的、让人不悦的行为;值得赞赏和鼓励的行为;以及不可接受的行为。对于轻微的行为,父母可以选择忽略;对于值得鼓励的行为,应该给予认同和引导;对于无法接受的行为,则需要立即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忽略孩子轻微的行为并非放任不管,而是摒弃一些不必要的管束,实施有针对性的重点教育。如果父母总是关注原本无需关注的问题,不仅会亲子关系,还会阻碍孩子的自主意识、主动性和自控力的发展。
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度”的把握至关重要。过度教育和教育不足都是不可取的。智慧的父母懂得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之间寻求平衡,不凡事都替孩子做决定,而是给孩子留出成长的空间。只有适度的教育才能帮助孩子形成良好的自我认同和自我控制能力。作者李兆良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心理学系教授,本文来源于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