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有哪些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十九届五中的新视角

在十九届五的引领下,我们看到了推动绿色发展的迫切需求,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正如生态繁荣则文明兴盛,文明的进步也蕴道德的升华。针对生态道德,我们需要摆脱单一、平面的短视策略,立足战略,进行统筹推进与立体构造。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从个体到外物,再到社会三个层面的道德内化与道德外化的有机结合。

修养己身之德,以立其本。

道德源于习俗与,但其内化始于并取决于自主意志。内在信念与操守是道德实践的原点。从道德意志出发,与客观对象接触并进行外化,才能开始道德实践。生态道德建设的起点在于修身养德,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仁爱之心是生态道德的基石。从生物性的亲缘情感出发,逐渐扩展到生物性的种类情感,形成有差等的道德规则。随着文明的进步,这种差异逐渐缩小,仁爱之德突破人类界限,形成无差别的爱心。

节制是生态道德的重要方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既是导向,也蕴含深刻的道德节制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节制的道德体现。我们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科学促进道德的合理性。很多时候,我们对自然和生物的获取、利用或规划出于非理性的目的,不符合科学原理。这既无益于自身,又有损于生态。我们要注重通过科学方法积极寻求替代物,让道德基于科学。

涵育对物之德,以立其体。

涵养自身之德是养成内在德性,但并未与外物接触进行道德实践。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过程中,对物的道德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

敬畏自然和生命是生态道德的核心。敬畏体现了对客观对象的尊重,是生态道德的主题。人类命运与生态文明是一体的,自然及其生物皆是地球的主体。

友爱之德是平常心的表现。人类既有生物性,又有社会性和性。视自然和生物为友,是用人的社会性、性消褪人的生物性。

实现共生是自然法则。人类与自然万物之间可以是相互独立的,但不能孤立存在。和谐共生是生态系统中的自然法则,我们要实现改造的根本目的,即和谐共生,增进文明。

塑造公共道德,以立其纲。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生态道德作为系统结构,公共道德则是外在道德。外在道德既是内在道德的外在条件,也是内在道德理性凝聚的结果。培养公共生态道德需要:

遵守生态。生态是对生态保护作出的战略安排,我们需要理念的内在认同,的导向具有重要的共识塑造作用。

遵守生态法律。法律是具体落在实处的,在导引与法律落实的相辅相成下,我们才能建立生态法治。生态法律明确了人的生态和义务,也为公共生态道德划定了底线。

遵守生态规约。在与法律之外,生态规约也是生态道德养成的外在条件。这些规约虽然空间较窄且零散,但在特定空间形成的熟人关系中容易形成共识,作为道德内化的外在条件具有很高的接受度和认同度。

生态道德的三重结构体现了道德意志内化与外化的全过程。通过内外交错、迭相互进的道德塑造,形成体系化的道德结构,养成生态型道德人格,为生态文明的进步奠定道德根基。我们期待通过生态道德的提升,为的进步提供道德策略,为人类文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