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景区不让搭帐篷


《关于规范引导帐篷露营地发展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昨日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发布。这份文件旨在规范以帐篷为主要休闲和住宿设施的露营活动,保障公众安全与健康,促进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对其主要内容的梳理:

一、选址要求

露营地应远离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如森林防火区、防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强调帐篷露营地不得占用现状耕地和自然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如核心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等,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也不得设立露营地。

二、安全管理

露营管理单位需承担安全责任,制定多种类型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强降雨、大风、暴雪等天气。特别是在极端天气预警发布时,应立即关闭帐篷营地,保障游客安全。不得将帐篷露营地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三、预约与容量控制

露营基地需实施限量预约制度。《征求意见稿》鼓励露营管理单位根据帐篷露营地的空间容量和环境容量,科学核定最大承载营位量。建立完善的预约系统,严格控制入营人数,采取限流、分流措施,避免超出承载能力。露营地出需实施有效的车辆和人员管控。

四、设施与监管

露营地应在关键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并在显要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和紧急广播装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要求帐篷露营地做到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还需配备与规模相匹配的场所和器材,并设有定点联系医院。

五、对“野景点”的规范

针对近年来“野景点”违规露营现象频发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强调属地乡镇要加强管理,对不具备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开展清理和巡查。对于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帐篷露营地,应予以清理并杜绝市场主体和个人随意、违规开展帐篷露营。这项举措旨在保障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防止无序的露营活动对环境及生态造成潜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充分反映了对于帐篷露营活动的管理决心和环保意识。期待公众在享受帐篷露营乐趣的共同遵守规定,共同维护生态和谐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