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职换岗后能不能再次设定试用期?劳动法规定及3个维权建议


我们来明确一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升职或换岗,用人单位不能再与该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岗位性质不同”或“工作内容有所调整”为由,试图再次设定试用期。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一次试用期的原则。

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权呢?

第一个建议是:了解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熟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关于试用期的规定。这样,在遇到问题时,能够迅速判断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

第二个建议是:收集证据。如果用人单位试图再次设定试用期,劳动者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工作职责描述等,以证明自己已经在这家单位工作过,且之前没有试用期的约定。

第三个建议是: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寻求他们的帮助。

案例:张先生在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工作表现良好。后来,公司调整了架构,决定将张先生调任为市场部经理。在调岗过程中,公司提出与张先生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张先生认为这是违法的,因为他在公司已经工作多年,且之前没有试用期的约定。

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了解法律规定,确认公司行为违法。

2. 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等,证明自己已经在这家单位工作过,且之前没有试用期的约定。

3. 向公司提出抗议,要求取消试用期。

4. 如果公司坚持要求试用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升职换岗后不能再次设定试用期。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了解法律规定,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