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出自诗经哪部分?原文出处与爱情诗意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出自《诗经》中的《邶风·击鼓》。《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录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歌305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

原文如下: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首诗是一首边塞诗,反映了古代士兵的艰苦生活和他们对家乡的思念。其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表达了诗人对爱情的执着和向往,意味着愿意与心爱的人携手共度一生,无论生死,无论贫富。

这句诗的诗意深刻,充满了浪漫色彩。它描绘了一幅美好的爱情画面,表达了诗人对爱情的坚定信念和美好愿景。在古代,男女之间的婚姻往往受到家族和社会的干涉,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则是对这种束缚的反抗,是对自由爱情的向往。

这句诗在后世被广泛传颂,成为表达爱情忠贞不渝的典型诗句。它不仅体现了《诗经》中诗歌的艺术魅力,也反映了古代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在现代社会,这句诗依然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被广泛应用于文学、影视、歌曲等领域,成为永恒的爱情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