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诉讼时效改成三年那是2017年啦,民法典正式实施才这么规定的!
您提到的诉讼时效规定确实在2017年发生了变化。根据《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自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法院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
根据《》第一百八十九条,请求保护民事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从被侵害之日起超过的,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您在2017年之后提起了诉讼,而诉讼时效是三年,那么您需要计算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损害的时间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您的诉讼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从而可能不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解释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