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书创作秘诀:如何巧妙处理‘⺮’与舟、兆的书写,以及‘敏’字中艹的替代技巧
在隶书创作中,遇到带有竹字头(“⺮”)的字时,我们通常将其写作草字头(“艹”)。这种做法并非随意为之,而是有理可循。
以“符”字为例,在隶书的书写中,它可以被写作为“苻”。这种变化是基于汉字演变过程中的规律。
从文字发展的角度看,字体的转变常常伴随着结构的简化和形状的变形。比如,当篆书转变为隶书时,一种常见的方法就是将原本弯曲的线条拉直,使字体更加简洁明了。
观察篆书中“竹”字的写法,它由上弧的曲线组成,当这些弧线被拉直时,它就变成了隶书“十十”的形状。同样地,篆书中的“草”(艸)字也是由曲线构成,拉直后也会变成隶书的形式。在隶书中,“竹”字和“草”(艸)字的写法就变得非常相似,甚至有时会被写成相同的字形。
这种将竹字头(“⺮”)写为草字头(“艹”)的现象在汉碑中非常普遍。比如,《史晨碑》中的“笙”写作“苼”,《张迁碑》中的“節”写作“莭”,还有《石门颂》中的“答”写作“荅”等等。这些实例充分证明了在隶书创作中,将竹字头写作草字头是合理的。
在隶书作品如《曹全碑》中,“簿”字写作“薄”,在《乙瑛碑》中,“第”字写作“苐”,以及在《张迁碑》中,“筹”、“箕”、“策”、“籍”等字也有类似的写法。这些实例都支持了在隶书创作中可以将竹字头写为草字头的做法。
在进行隶书创作时,我们可以放心地将竹字头(“⺮”)写为草字头(“艹”)。这种做法不仅符合汉字演变的规律,也有众多的实例作为支撑。这样的写法既体现了隶书的特点,也展现了书法家们的巧妙构思和独特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