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首付怎么算的公式
近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及多彩贵州网发布了《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措施的通知》。自8月6日起,贵州省将实施一系列针对住房公积金的新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该通知主要包含以下两个重要调整:
针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额度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新的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额度 = 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 12 还贷能力系数(30%) 年限 + 职工(夫妻)缴存余额 5。这一调整旨在更科学、更合理地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关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也进行了调整。对于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必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结清满十二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并且利率将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利率的1.1倍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以下情况的职工,仍可按原执行:在8月22日(含)前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的职工,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是存量房;以及在8月22日(含)前已申请“商转公”的职工。
此次调整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健运行,同时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更多详细信息可访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