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门窗规范超大尺寸标准


关于配电房门窗的要求有哪些?让我们深入了解以下细节。

一、对于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其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一级标准。而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以及采用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其耐火等级则不得低于二级。对于低压配电室和低压电容器室,其耐火等级则应为三级,且屋顶的承重构件应符合二级标准。

二、在特定情况下,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的门需符合甲级防火门的要求。这些情况包括:变压器室位于车间内、容易沉积可燃粉尘或纤维的场所、附近有大量易燃物集中的露天堆场、位于建筑物内以及下面有地下室的情况。

三、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成,确保其安全性。

四、当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采用可燃油油浸变压器时,其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至少为5米。距离小于5米时,建筑物外墙在一定范围内不应设有门窗或通风孔。具体的范围根据油量的多少有所区别。

五、对于民用主体建筑内的附设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有足够容量的贮油池,以容纳100%的变压器油量。

六、在特定场所,如容易沉积可燃粉尘或纤维的场所、附近有大量易燃物集中的露天场所或变压器下面有地下室的情况下,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挡油设施。这些设施能容纳100%的变压器油量,或者设置容量为20%的变压器油量挡油池,并能将油安全。

七、对于附设变电所和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中,油量为10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设置容量为100%的油量的挡油设施。

八、在多层和高层主体建筑物的底层布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时,其底层外墙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防火挑檐。多油开关室和高压电容器室应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九、关于配电房的门与窗,其规格应满足设备运输的需求。具体的尺寸应根据最大设备的尺寸参照标准门窗图集进行设定。这样既能确保设备的顺利进出,又能满足安全和防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