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与法律规定全解析,别再傻傻分不清啦!
定金与订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被混淆,但它们在法律意义上有着显著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则不具备担保性质,它更像是预付款,是买方或租方为了表达购买或租赁的诚意而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如果合同最终未能达成,订金一般会全额返还。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定金或订金,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