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硝普钠要24h更换


附图说明:这幅图片与文章内容并无直接关联。画面中的四川省医院临床师张敏正在义诊活动中为患者测量血压,展现了师对患者的细心关怀和服务社会的精神。

避光物因其特殊的化学性质,对光线极为敏感,一旦于光照下,容易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效降低甚至产生有害物质。尤其是一些化疗物,遇光后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加剧物的不稳定性。对于这类物,避光保存和使用至关重要。

物的避光保存不仅是在贮藏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更关键的是在物使用的过程中。对于需要避光保存的物,品说明书中通常会有明确的标注。以下列举了一些在实际静脉滴注过程中需要严格避光的物:

1. 硝普钠:此物对光敏感,溶液稳定性较差。使用时需确保溶液新鲜配制,并立即用黑纸或铝箔包裹避光。溶液颜色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2. 尼莫地平:具有轻微的光敏感性。使用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并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如在输液过程中不可避免于阳光下,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3. 甲钴铵注:见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4. 依诺沙星和氟罗沙星:这两种物在静脉滴注时也需要避光。

5. 两性霉素B:在静脉滴注或鞘内给时,需要使用葡萄糖注稀释并避光缓慢滴注。

6. 水溶性维生素类:如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复方维生素注等,在输注过程中应注意避光。

7. 注:静脉使用时也需要采取避光措施。

8. 注射用顺铂:静滴瓶应予以遮盖避光,建议使用避光输液器给。

9. 硫辛酸注:配好的输液需用铝铂纸包裹避光,并在6小时内使用。

10. 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静脉滴注的溶液需新配,滴注时应避光。

11. 注射用达卡巴嗪:此物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需临时配制并尽快使用。

除上述物外,还有一些物虽在皮下、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等较短时间内使用,但也存在遇光易分解的情况,如注射用腺苷钴胺、核黄素磷酸钠注等。这些品在临用前需打开遮光包装,溶解后尽快使用。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氟喹诺酮类物(如依诺沙星和氟罗沙星)。这些品在品说明书中明确要求静脉滴注时需避光。若能在光线较弱的环境中(如室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避光措施(如关闭室内光源),则无需使用特殊的避光输液器和输液袋。但输液时间不宜过长,部分物如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环丙沙星氯化钠注等,其滴注时间有明确要求。使用氟喹诺酮类物时需注意避免过度于日光或紫外光下,以防出现中度至重度的光敏感性/光毒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