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歌听着像老歌,为啥就没版权限制呢?


这种现象确实可能让人觉得困惑。主要原因在于,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是有期限的,并且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1. 版权保护期已过: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包括词曲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有保护期限。在中国,如果是合作作品,保护期截止于最后一位去世的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单位作品或职务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录音制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录音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当一首歌的版权保护期已过,就进入了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无需获得许可或支付版权费。很多所谓的“老歌”,其实其原始词曲或录音已经过了保护期。

2. 难以确定具体权利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歌曲的词曲作者、演唱者、录音制作者等信息可能变得模糊或难以追踪。尤其是对于一些年代久远的歌曲,原始的权利人可能已经去世,或者找不到现存的法律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版权尚未过期,也往往因为难以找到权利人并与其协商授权,导致歌曲实际上处于一种难以被商业利用的状态。

3. “老歌”通常指词曲:很多时候大家听到的“像老歌”,指的是那个熟悉的旋律和歌词(即词曲)。虽然演唱者的录音可能有版权,但词曲本身可能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因此,人们可以自由地翻唱、使用这段旋律和歌词进行新的创作,只要不涉及原版录音的复制或发行。

4. 新编曲或演绎:很多“像老歌”的音乐,其实是用了经典的老旋律,但由现在的艺人用全新的编曲、配器和演唱风格重新演绎。这种情况下,使用的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或权利人难以寻觅的词曲,而新创作的编曲和新的录音则受到新法规的保护,演唱者本人也拥有其表演的权利。

总之,很多歌听起来像老歌却不受版权限制,主要是因为其原始的词曲或录音已经过了保护期,或者相关权利人难以确定,使其实际上进入了公有领域,或者使用者仅使用了公有领域的词曲进行新的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