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不给办环评


近日,四川省针对环境保护问题采取了一系有力的措施。据悉,省生态环境厅已正式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这一《办法》旨在督促地方履行环保责任,积极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这份《办法》共包含18条内容,详细规定了限批的情形、流程、解除及延长限批的具体操作,以及监管单位的责任。《办法》明确了六种特定情况,针对这些情况的市(州)、县(市、区),将暂停审批相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具体情形包括: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地区,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生态严重或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突破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红线的地区,以及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即实施开发建设规划的地区等。在限批期间,相关地区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并全面落实。如未能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擅自开工,将受到环保部门的依法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对于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责任人,也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如存在干预区域限批决定实施、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此《办法》的,无疑为四川省的环境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将有助于确保地方和相关责任部门切实履行环保职责,有效解决环境问题,推动四川省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此举无疑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其他地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