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买房首付比例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公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的最新。

为了适应和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保障他们的权益,现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调整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需要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对于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职工,则需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对于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的最高额度将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该旨在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满足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这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策。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关于首付款比例的规定。这是为了确保职工在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时,能够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规划首付金额,既保障了职工的购房权益,又避免了因首付过高而造成的经济压力。

第,关于实施时间。该通知自2024年3月18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对于受理日期在2024年3月18日之前的申请,将按照之前的执行;而在2024年3月18日(含当日)之后的申请,将按照本通知执行。这里的受理日期指的是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申请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