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当前,已有众多热心的网友与我们一起关注并加入了这个平台。
近期,松江收到了某物业公司的报告,反映在其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一家公司装修时存在不当行为。该公司无视规定,将装修垃圾直接从三楼倾倒至一楼,导致现场环境严重脏乱。物业工作人员虽已进行劝阻,但效果甚微,因此希望部门能介入处理。
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各种装修废弃物如木板、砖块、废旧门窗等随意堆放,占据面积达五十多平方米。面对执法人员的劝告,施工人员仍不以为意地继续倾倒垃圾。在队员的严厉警告下,他们最终不得不暂停施工,并通知了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到场。
面对到场的执法人员,装修公司负责人感到困惑,不清楚自己违反了何种规定。队员耐心地为其解释相关法规,负责人终于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他们立刻安排人员清理现场垃圾,并承诺未来在拆除过程中将采用“袋装+手推车”的清运模式。
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中明确指出: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或个人需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场所,并遵守特定的投放要求。其中包括:一、将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禁止混同;二、装修垃圾需进行袋装;三、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需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二项规定,许多装修施工队伍并不清楚装修垃圾需要袋装,这导致装修垃圾的随意投放,进而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违反装修垃圾投放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将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经过相关裁量标准的考量,涉事装修公司最终被处以最高额度1000元的罚款。
此记•
编写丨 岳阳中队 罗怡倩